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八批问题办结

http://www.tcnews.gov.cn     2016-12-29 09:55:57  作者: 来源: 点击:
中国陇南网讯 据陇南日报报道(记者袁媛远)近日,我市办结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八批3个具体问题,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。

 

  1. 采砂场污染环境噪声扰民

 

  受理编号903

 

  责任单位:成县县政府、康县县政府

 

  有群众投诉:成县和康县西汉水两侧十几个采砂场一年四季采砂,污染水体环境,噪声严重扰民。

 

  经核查,群众反映的成县辖区内采砂场污染水体和噪音扰民情况不属实,采砂行为情况属实。2016年10月8日,成县水务局加强河道巡查工作,对有采砂设备的业主进行告知,未经许可不得在河道内擅自安装采砂设备。10月15日起,对正在安装采砂设备的业主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。11月21日起,成县组织力量对部分人员偷采、盗采行为进行查封。12月5日,县委、县政府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,12月6日开始,成县水务、国土、环保、安监、公安等部门及涉河乡(镇)政府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,对成县境内所有的河道采砂进行了清理整顿,关停了辖区内所有非法采砂、洗砂点。12月14日至今,成县非法采砂洗砂点处于全面关停状态。12月19日,县环保局在昌河坝上游400米处和镡河乡土蒿坪村采集水样2个,据市县环境监测站共同出具的《西汉水采砂信访投诉监测报告》显示:所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;成县、康县环境监测站对西汉水60公里36个采砂场现场勘察,西汉水成县境内采砂船均未生产,无噪声源。

 

  据核查情况,成县对西汉水非法采砂洗砂点全部查封,责令限期拆除设备撤离河道,督促采砂业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空区进行回填,对拒不拆除的强制进行拆除。对采砂量超过3000立方的3名非法采砂业主各处以10万元罚款,对16名非法采砂业主各处以5万元罚款。县国土局对在耕地内作业的采砂业主依法进行处罚,责令限期恢复耕地,对耕地所有人出租30亩耕地作为非法制砂点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,两个案件均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。并将采砂量大、破坏环境严重的4名采砂业主移交成县公安机关查处,其余非法采砂业主的环境破坏程度由县环保局评估后,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

 

  经核查,群众反映的康县辖区内采砂场一年四季采砂、污染水体环境和噪音严重扰民情况不属实。2015年11月28日康县对西汉水实行全面禁采,严禁扰动河床,禁采时间至2016年4月15日。按照市水务局规定,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禁采期,进入汛期后,康县立即对西汉水河道内的采砂船进行了强制拆除,立案查处偷采盗采案件6起,其中1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按照市水务局要求,西汉水界河采砂许可权限归市水务局,康县全力协助做好西汉水河道采砂的日常管理工作。汛期结束后,康县组织力量多次对康县内西汉水沿线进行巡查,对个别采砂业主准备安装采砂船的行为书面叫停,并告知待市水务局挂牌竞拍后,按程序办理合法手续后再进行开采。11月12日再次下发书面通知,禁止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采砂行为,并于12月9日对18处采砂设备全部进行查封,督促业主限期(12月31日前)办理采砂相关手续,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。12月19日,康县安排环保部门对境内西汉水进行布点采样,并送市环境检测站检验,结果显示,水质达标,不存在污染水体环境的现象。此外,康县境内18个采砂场距离居民区最短距离达到500米以上,且17个采砂场处于封停状态,1个正在进行采砂作业的采砂场距离附近居民在1公里以上。12月19日,康县与成县环境检测站对西汉水沿线进行联合监测,未发现环境噪声污染现象,因此不存在采砂作业噪声严重扰民的情况。

 

  根据核查情况,启动了问责程序。对成县水务局、国土局予以通报批评;对成县水务局相关责任人、国土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。

 

  2. 开矿碎石堆积河道不属实

 

  受理编号934

 

  责任单位:康县县政府

 

  有群众投诉:康发公司和金林公司在康县三河乡垭合村倒流沟上游开矿,碎石堆积河道,下雨天水流将矿河道内碎石冲至村内,一直无人清理。

 

  经核查,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。康发公司持有的康县三河坝西金矿,自首次取得探矿权以来,矿权人投入大量勘查经费,部署部分坑探工程,建有倒渣场一座,位于探矿坑口河道外侧,倒流沟社上游。因2013年6月20日特大暴雨灾害,引发泥石流将其渣场挡墙冲毁,部分矿渣费石被冲入河道,致使下游的26户村民受灾,无人员伤亡。暴洪灾害发生后,该公司向受灾群众发放米、面、油、被褥等救灾物资,对受灾群众进行妥善安置,并组织机械全力抢修被毁道路,清理疏通河道。康县县委、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通过县民政部门给受灾群众每户拨付2万元共计46万元的救灾款项,并安排县国土局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治理,县交通部门列项新建道路,三河乡政府实施易地搬迁项目,该公司向26户灾民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6.8896万元,目前受灾的26户村民已妥善安置。

 

  经查,金林公司在高半山林区牛脊背的探矿作业,已远离倒流沟沟道,作业面小,排渣量小,不影响倒流沟沟道。

 

  3.排污管道渗漏严重污染环境

 

  受理编号946

 

  责任单位:徽县县政府

 

  有群众投诉:徽县城关镇实验小学南侧100米处,一排污渠排污管道渗漏严重,且经常有住户将粪便和垃圾倒入排污渠,严重污染周边环境。

 

  经调查核实,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。排污渠不存在渗漏问题,而是周边住户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排水渠,商铺及摊点往排水渠中乱倒垃圾,影响了周边环境。经走访实验小学南侧住户了解情况,该住户称:“由于部分群众懒惰,经常将生活垃圾倒入到该渠内,而且周边部分住户产生的污水也排放到这个渠内”。

 

  县执法局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周边住户及商铺人员进行宣传教育,对随意乱倒垃圾的商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,对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责令落实“门前三包制度”,并打扫周边环境卫生,就近设置了垃圾投放点。县住建局已对排水渠进行了清理、疏通,及时设计出徽县城关镇实验小学南侧支沟污水处理施工图,埋设排污管道5.2米,目前污水已全部接入排污渠。对周边住户及商铺生活污水直排,未进入排水管网的问题,由徽县财政投入20万元实施该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工程,现已开工。

 

  根据核查情况,启动问责程序。对市政股主要负责人在本系统给予通报批评;对执法大队北片巡逻组主要负责人、环卫所该区域卫生管理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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