宕昌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

http://www.tcnews.gov.cn     2016-02-03 13:01:41  作者:刘国庆 赵 靖 来源:宕昌县委报道组 点击:
   
    宕昌新闻网讯(本网记者 刘国庆 赵 靖 )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市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,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。2月1日,宕昌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,县委书记李平生对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公检法、县一中、岷江总场、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,县直机关各部门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,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。

     李平生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按照中央、省委、市委的部署要求,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聚焦中心任务,狠抓工作落实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,特别是在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、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、狠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,动真碰硬,严肃查办并公开曝光了一批顶风违规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,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有效好转。但是,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,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。一是对“两个责任”认识不清。个别乡镇、单位领导干部对落实“两个责任”研究不够,推进办法不多,制度执行不力,尚未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,特别是在有效解决不想腐、不敢腐、不能腐的问题上存在明显不足。二是履行“一岗双责”还不够到位。个别乡镇和县直部门,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当成分内之事,个别班子成员,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具体深入,存在不抓不管或者是被动应付的现象。三是传导压力不到位、责任追究不严格。一些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不高,自觉性不强,乡镇纪委、县直纪检组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到聚焦主业主责,存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层层衰减的现象。
      
   李平生强调,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一定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》精神,健全完善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,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、党委主要负责人的“第一责任”、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,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谁来负责、怎样负责的问题,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四项重点任务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。各乡镇党委、县直部门党组特别是党委书记、党组书记要在思想认识上转变过来,牢固树立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”的理念,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、党组总体部署。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,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。二是支持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。要着力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,明确乡镇专职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主要分管乡镇纪检工作,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、主抓主业。要大力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,配齐办公办案设备,保证办案经费。要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,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、善监督,对违法违纪行为敢于严查严办。三是抓细抓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,对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要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。要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,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、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、集体资产处置、移民搬迁、危房改造、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四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。党委书记、党组书记要敢于说“向我看齐”,公开廉政承诺,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。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乡镇、部门全体公职人员以及村级“两委”班子的监督,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,要及时提醒纠正。
 
     李平生要求,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实施意见,履行好监督责任,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:一是建好一支队伍。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,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。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,直接工作生活在农村一线,与百姓面对面,其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基层干部的形象,更代表着纪检干部的形象,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尤为重要。要以加强乡镇纪委班子建设为重点,切实把好用人关,把那些作风正派、业务精通、办事公道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。要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,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成为乡镇纪委向村级工作延伸的抓手。要通过不断强化农村一线监督主体,形成完整的基层监督网络体系,从而解决基层监督责任主体不明或监督责任主体虚化的问题。二是抓好两个层面。乡镇纪委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乡村两个层面的党员领导干部。乡村两个层面既具有共同性,又具有关联性,更具有差异性。共性表现为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;关联性表现为“乡村是一家”,许多工作都是捆在一起的,任何一方存在问题,都和另一方有一定的关联;差异性则表现为乡村干部因为权限大小的不同,往往发生问题的程度也不同。乡镇纪委要有针对性、有侧重点地进行监督,建立权力运行相关机制,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,敢于拉下脸面,真查真问真较真,促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。三是紧盯三项重点。作为乡镇纪委,眼睛要紧紧盯住“人、财、物”三项重点。“人”在村级层面,工作重点要放在救济救灾和惠农资金受益人上,看一看是否符合程序和条件;在乡镇层面,要重点盯住一些关键岗位。“财”在村级要重点关注民政救济救灾项目款项、涉农项目资金补贴、惠农资金的发放等方面;在乡镇层面,重点要关注“三公”经费、专项项目款、预算外收入等资金的使用情况。“物”对于乡村两级都要重点关注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管理,都要建立完整的资产资源台账,督促乡村两级组织规范地进行使用或转让,让集体资产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。四是落实四项制度。首先,要落实公务接待制度。乡镇纪委要督促乡镇党委、政府加强公务接待管理,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。其次,要落实公开制度。当前,乡村两级要重点抓好党务、政务、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,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,将群众普遍关心,涉及人、财、物的关键信息进行公开,防止信息公开流于形式。第三,要落实监管制度。乡镇纪委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县直相关部门协同监管的制度,对乡村两级组织定期进行检查。特别要开展项目建设、惠农政策落实等专项检查活动,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确保各项工作健康运转。第四,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。“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、违法违规受追究”。乡镇纪委要把督促制度落实作为一项日常重点工作来抓,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,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,让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必要的追究和处罚。五是抓实五项工作。首先,要抓好接访。“信访是一个地方群众工作的晴雨表”。乡镇纪委一定要做好信访接访工作,要摒弃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思想,对于群众来访反映属于解释说明的问题,要解释说明到位;属于违法违纪问题,要坚决查处到位,决不姑息敷衍。其次,要抓住下访。纪检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,深入一线,通过下访及时倾听群众的想法和期盼,真实的了解基层民情,更好地推动工作。第三,要狠抓明察。乡镇纪委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定期不定期开展对乡镇机关和站所、村社工作进行明察,及时提醒、打招呼,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,要不留情面、严肃查处。第四,要紧抓暗访。由于乡镇人员彼此非常熟悉,单独开展暗访比较困难,可以由县纪委统一组织,乡镇纪委人员相互交叉进行暗访。通过暗访等方式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“弦”。第五,要抓实调研。“没有调查,就没有发言权”。乡镇纪委一定要通过调研掌握基层实际情况、了解基层党员群众的所需所盼、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,及时将调研成果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委汇报,让领导掌握农村一线真实情况,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。

    李平生强调,要把“两个责任”落实到位,关键在于建立保障措施,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。一要强化责任分解。要紧紧围绕主体责任是什么、做什么、怎么做等问题,以理清责任清单、明晰责任链条为重点,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,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,上级给下级定责任,一级对一级负责,防止出现责任不清、目标不明等现象。二要加强督导检查。县纪委、监察局、督考局要把落实“两个责任”情况作为督查重点,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之中,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,强化问题导向从实督导,聚焦重点对象从严督导,确保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具体,不留死角、不留空白。三要强化量化考核。要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问责制度,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,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、指标体系,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、方法、程序。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,特别要注重改进检查考核方式,把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结合起来,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,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四要严格责任追究。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问题的研究谋划,制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,明确追责的重点内容、责任范围、政策尺度和时间追溯,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、纪委负什么责任、相关部门负什么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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